公告名稱 | 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洋里村土地招租 |
聯系人 | 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掛牌價(萬元) | 詳見公告 |
是否延牌 | 是 |
延牌日期 | 2022年4月18日 |
保證金(萬元) | 50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年11月17日 |
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洋里村土地招租公告
一、項目簡介
1、租賃標的掛牌價及保證金:
租賃標的 | 計租面積(㎡) | 首年月租金掛牌價(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洋里村土地 | 6556.7 | 78680.4 | 50 |
2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洋里村,土地面積為6556.7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榕國用(1995)字第J04865號,土地用途為廠房。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租賃標的現狀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租賃標的狀況進行保證及租賃標的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風險)提示
(1)租賃標的現處于對外租賃狀態,租期至2021年12月14日,原租戶未放棄優先承租權。
(2)租賃標的為福州汽車廠名下資產,福建省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授權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的出租方負責本項目招租事宜,承租方競得租賃標的的承租權后,不得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出租方不一致為由,拒簽成交材料、《租賃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租賃合同》。
(3)土地所有權人已關停多年,存續期間存在債權債務問題,現租賃標的已由法院查封,存在法律糾紛風險,若由此引發租賃合同終止,承租方須承諾無條件配合法院的執行活動且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責任,租金按承租方實際占有使用天數結算租金,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在承租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無息退回。
(4)標的物上現有建筑物是原承租戶所建設,原承租戶有權拆除標的物上的建筑物。若未在約定期限內拆除或搬離地上附著物,遺留在標的物上的附著物所有權歸屬于土地使用權人。競租人應充分了解標的物情況,避免在競得標的物后產生矛盾。
(5)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代為收取的屬于福州汽車廠的租金,人民法院可以為福州汽車廠涉及的案件進行凍結。若由此引發承租方繳納的租金被凍結,承租方須承諾無條件配合法院的執行活動且不追究出租方任何責任,并且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租賃合同》。
(6)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競租人須自行查勘現場并了解租賃標的的狀況及查封狀態,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租賃標的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租人對標的的現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因競租人未了解或對租賃標的的現狀產生誤解而造成的相關后果,出租方及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租賃用途:廠房、工業倉儲等(法律規定未經許可、不具備環保和安全要求的項目除外)。
5、首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78680.4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首年月租金底價。
6、租賃期限及租金遞增方式:租賃期限10年,具體承租起止日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首個租賃年度(12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含稅)為公開競價確定的成交價,從第2個租賃年度(含第2個租賃年度)起至租期結束,每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2%。
7、項目免租期:租賃期限內給予承租方1個月免租金裝修期。
8、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須支付第一個月租金。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9、履約保證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支付最后一年月租金的3倍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10、合同簽署:出租方與承租方應在成交結果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
二、競租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有效存續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與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糾紛的。
3、與出租方合作中沒有出現違約情況的。
4、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1、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聯營、承包等)將租賃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土地,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2、在租賃期內,若承租方的經營行為影響所在社區群眾或周邊他人生產、生活的,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進行整改,承租方應立即響應并整改到位,消除影響。
3、承租方須自行辦理與其經營相關的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4、承租方應守法經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涉及消防安全驗收許可的,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5、未放棄優先承租權的原租戶若參加競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并且需要按照本項目競價須知的要求在掛牌期間提供報名材料和繳納競價保證金參與競價。
6、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
五、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
六、公告期限: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7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2年4月18日征集到承租方或另行公告為止)。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17日17:00時。有意參加競價的競租人請在公告期內聯系我中心經辦人員獲取《競價須知》。《租賃合同》等詳見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聯系人:陳女士、鄧先生、賴先生;
電話: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8日